(三)加强市场化运作,建立完善技术、中介服务体系。鼓励、引导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各类技术开发和中介服务机构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与省内外优秀的软件供应商联合,围绕优秀软件产品、系统的推介、咨询、培训、二次开发、集成、监理等各环节,为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提供配套服务,逐步形成专业化、网络化、市场化的新型制造业信息化服务网络体系,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实施信息化的风险,促进以应用和服务为重点的制造业信息化产业的发展。省科技厅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评审标准,择优选择服务机构给予重点支持。
(四)加强国际科技合作。随着新一轮国际产业结构调整,一些发达国家的产品制造业正在向我省转移,我们要抓住机遇,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承接日本、韩国、台湾等国家与地区的产业转移,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重点支持先进国家与地区的加工业与我省企业联合创建产品研发中心或加工基地。要加强与印度、爱尔兰等国家软件开发机构或企业的科技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高层次人才,提高我省制造业信息化专业软件开发平台的技术档次和水平。
(五)加强知识产权、技术标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围绕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示范等各个环节,贯彻知识产权、技术标准、人才培养三大战略。把能否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作为计划立项的重要依据,把推广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应用软件作为企业示范的重要内容。在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强化软件企业的软件企业能力成熟度模型(CMM)的实施与认证和示范企业的ISO系列标准认证,在技术产品标准等方面与国际接轨。以人为本,将培训工作贯穿于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全过程。“十五”期间,省科技厅设立奖学金,与山东大学联合开设2期面向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硕士班,培养高层次的专业人才。在全省建立2-3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基地。各市和有关行业要加强制造业信息化知识培训,每年举办不同类型、不同专业、不同形式的培训班,培训各类专业人才。实施课题负责人制度,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制,通过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实施聚集高层次人才,培养一支研发、管理、应用、服务相配套的专业人才梯队。
(六)加强落实,建立科学严谨的考核与评估体系。建立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年度采样调查制度,统计评定各地的制造业信息化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以此作为评价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实施的重要依据。在全省形成工作部署与检查落实、绩效挂钩的工作监督激励机制,制定制造业信息化工作量化考核标准和办法,定期对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先进单位与个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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