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3]8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省(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科技厅《山东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实施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03年9月26日
山东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实施指导意见
(省科技厅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推进制造业信息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实施山东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旨在通过加快制造业信息化进程,全面提高制造业的管理、研发和技术装备水平,提高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实现由制造业大省向制造业强省的转变。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建设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的部署,结合国家有关发展规划,制定本意见。
一、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是建设制造业强省的迫切需要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其核心内涵之一就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当前,我省还处于工业化中期阶段,实现工业化还要经过一个相当长的发展阶段,只有正确把握新技术革命的发展趋势,以信息技术为先导,运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才能进一步加快工业化进程。制造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是一个国家与地区经济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我省是制造业大省,2002年全省13469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制造业占了12554家,制造业增加值占我省国内生产总值的26%,机械、建材、化工、轻工、纺织、造纸、家电等行业的产值规模、经济效益均名列全国前列。但与先进省市相比,我省制造业在装备和产品档次、创新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十五”后3年是我省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入世以及世界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移所带来的挑战与机遇,大力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运用信息技术提升我省制造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我省制造业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关键,是建设制造业强省的迫切需要。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战略方针,与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和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化带的建设紧密结合,集成资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强化产学研结合,以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应用开发为基础,以培育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基地为重点,以构造专业化的技术平台与服务体系为支撑,提高传统制造业的设计、生产、管理与装备水平,推进我省由制造业大省向制造业强省跨越。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