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药品:一是抓住药品仓储、养护、入库验收、出库复核等关键环节,以检查药品生产企业原料药购进、成品药销售,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的采购、销售,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的采购是否建立统一规范、真实完整的购销(购进)记录,是否严格执行各项法定质量管理制度为重点;二是以检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涉药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的资格准入为重点,实行全员培训教育、持证上岗制度。
三、内容和方法
根据国务院召开的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通知》要求,省人民政府已责成省卫生厅、省药监局等部门制定了《山西省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山西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见附件),并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抓好落实。
四、时间安排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省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2003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时间为8月上旬至8月中旬。由省人民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省直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通知要求,抓紧制定本行政区域、本部门的具体方案。
第二阶段为集中实施阶段,时间为8月下旬到12月中旬。各级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和方案要求,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12月下旬。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要求,对本辖区和本部门实施工作进行总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食品药品放心工程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具有重要政治意义和重大战略意义的宏伟工程,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食品药品工程的重要意义。要坚持“全省统一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制,并尽快制定工作方案,于2003年8月30日前将方案报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组办公室。
(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由各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整顿办)负责会同卫生、药监、计委、教育、公安、经贸委、工商、质监、环保、宣传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各级整顿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