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现已形成的用户网,按用户数量等因素评估;
3.货币资产,按实际资金量折股;
4.其他资产根据实际情况评估确定。
(三)利益分配
公司依法开展多种经营活动,实现网络效益最大化,按照同股同利的原则,维护股东享有的经营利润的受益权。
四、公司的性质和职能
(一)性质
鉴于广播电视行业和事业的特殊性和整体性,完成整合后的广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为事业性质,不定级别和编制,实行企业化运作。其隶属关系不变,仍归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管理。
(二)基本职能
1.对全区广电网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
2.确保广播电视节目优质、安全传输。
3.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优势,开展广播电视传输业务、数据传输业务、图像及多媒体传输业务等多功能综合信息服务,为全区的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提供服务。
4.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市场经济规律进行资本运营,以求实现网络资源效益的最大化,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管理机构和体制
全区广播电视网络完成整合后,广西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实行自治区总公司、市分公司、县(市、区)网络中心三级垂直管理,公司为一级法人治理结构,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鉴于广播电视行业的特殊性,以及我区现有网络资产属性和负债水平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全区网络整合的顺利实现,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方法如下:
1.股东会由区、市、县(市、区)各级广电部门等出资方代表组成。
2.董事会由区、市广电部门等出资方代表组成。
3.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推荐,由董事会依据《
公司法》选举产生。
4.依据《
公司法》设立监事会。
5.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推荐,董事会聘任。
6.市分公司经理、县(市、区)网络中心主任由总公司聘任。
7.市分公司、县(市、区)网络中心财务主管人员由总公司统一委派。
8.从全区广电系统从事网络传输业务的现有在职职工中选用的公司职员,其原有档案身份不变,由公司聘用。新招聘人员按照现代企业用工制度,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严格定岗定员定编,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六、网络整合的步骤和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