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9.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开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强化文化基础教育、职业能力教育和身心健康教育,重视培养受教育者的专业技能、钻研精神、务实精神、合作精神、创新精神,提高其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岗位变化的能力,为受教育者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10.大力推进教育创新。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以培养学生全面素质为基础,加强职业技能训练,努力提高学生的专业动手能力和立业、创业能力。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估体系,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开发和编写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具有地方特色的课程和教材。改革教学管理制度,采取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实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为学生半工半读、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加强实践教学,提高受教育者的职业能力。实行教学活动与生产实践、社会服务、技术推广及技术开发的紧密结合,把职业能力与职业道德培养紧密结合,把学历教育与职业标准要求有机衔接,强化职业技能训练和考核,保证实践教学时间,努力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加强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在全市职业学校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起示范作用的实验室、实训室和1-2个可共享的综合性实验和训练基地;鼓励职业学校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共建和合作,利用其设施、设备等条件开展实践教学。
11.加强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快计算机辅助教学和多媒体教学手段的推广步伐,提高教学手段现代化水平。“十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要建好校园网,并与市教育信息网联网。要组织开发职业教育资源库和多媒体教育软件,为职业学校和学生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到2005年,职业学校80%的教师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辅助教学。
12.以培训农村转移人员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为重点,广泛开展各类职业培训。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职业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指导。对承担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培训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经劳动保障、教育和财政部门审核认定,由政府给予资金补贴。社区教育机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要面向城镇新增劳动力、企业在职职工、农村进城务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职业培训设立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教育和培训项目,提高其就业和创业的能力。
1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深化职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和管理人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职务聘任制度,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职业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积极开展以骨干教师为重点的全员培训,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要加快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的学历达标进程;要努力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事业单位、经济发达地区和国(境)外进行专业实践、考察和培训,支持职业学校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专、兼职教师。到2005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85%的专任教师达到本科学历,5%以上的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培养50名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的骨干教师和专业(学科)带头人。加强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工作,逐步实行校长持证上岗制度,培养和造就一批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名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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