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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中心城规划区违章建筑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中心城规划区
 违章建筑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发[2003]43号)


袁州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宜春市中心城规划区违章建筑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宜春市中心城规划区违章建筑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力度,规范城市建设行为,保证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维护城市规划的严肃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宜府发[2003]10号文件和市政府办公室[2003]37号会议纪要精神,针对宜春市中心城规划区违章建筑现状,及前阶段中心城规划区“三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市政府决定对宜春市中心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再次进行清理整顿。为确保此次清理整顿工作切实取得成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宜春市中心城规划区违章建筑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代市长杨宪萍任组长,市政府市长助理胡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刘德生,袁州区政府区长张鉴武任副组长,市城管、建设、国土、公安、财政、法院、检察院、监察、地税、法制、人防、规划、房管、供电、新闻单位等部门负责同志及袁州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12个督查组。办公室设市城管局,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刘德生任主任,袁州区政府副区长李宜萍、市城市管理局纪检组长梅钢、市建设局副局长、规划局局长聂智胜、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周爱珍任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城管、财政、建设、国土、袁州区政府等有关部门抽调。办公室职责主要是: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综合协调处理有关事宜;进行数据统计分析,汇总处理意见,编写清理整顿工作简报及有关材料等。
  12个督查组分官园街组、下浦街组、渥江乡组、三阳镇组、南庙乡珠泉街组、化成街组、秀江街组、农牧试验场组(含油茶林场、森林公园)、湖田乡组、灵泉街组、湛郎街组、东方街组,组长分别由市直单位1名副县级干部兼任(详见附表),各组成员分别从市城管局抽调1人、市建设局抽调1人、市国土局抽调1人、相关街道乡镇场抽调1名副科级干部和1名工作人员组成,居(村)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抽调人员参加相关组的清理整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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