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沿江开发是一项高投入、高效益的系统工程,资金投入对实现沿江开发的目标至关重要。根据测算,为了支撑沿江地区经济发展,2003—2010年期间沿江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需要21000—25000亿元(现价)。因此,必须加快形成良好的资金筹措机制,保证资金供给。
(1)大力吸引外资。要紧紧抓住国际产业和国际资本向长江三角洲地区转移的机遇,积极引进外资,特别要注重吸引技术含量高、资本密集的产业落户我省沿江地区,力争利用外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25%以上。
(2)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充分发挥我省储蓄资金丰厚的优势,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投资增长的意见》(苏政发[2001]70号),放宽市场准入,广开社会融资渠道,促进社会投资快速增长。通过资本市场,加大融资力度,鼓励条件成熟的各类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特别要支持私营企业上市融资。
(3)积极发挥金融作用。金融部门要把沿江开发作为今后几年信贷投放的重点,特别要支持苏南企业跨江开发,着力扩大信贷规模。积极争取在我省沿江地区增设非国有金融机构,争取设立跨地区的地方金融机构。同时要利用南京金融对外开放的机遇,大力吸引外资银行进入,积极拓展金融业务,全面为沿江开发提供金融支持。
(4)有效利用政府资金。要集中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力量,有效利用国家各类资金和各级政府的有限资金,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和实施基础设施和资源环境等领域的重大项目和工程,保证项目按时完成。
第二十四节 优化发展环境
53.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建立政府与政府、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个人与社会的诚信体系,依法惩处逃废债务、不履行合约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严肃查处价格垄断、低价倾销和价格欺诈等不正当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犯罪活动,保证市场竞争机制和信用体系的有效运行。加快法制化建设,制定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的法规、规章,按照WTO规则,加快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行政管理服务体系,为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宽松的发展氛围,实现由政策优势、区位优势向服务优势、环境优势的转变。
第八章 开发措施
第二十五节 加强组织领导
54.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协调、统筹管理是加快沿江开发的重要保障。省委、省政府成立沿江开发协调小组,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担任组长,省有关部门和沿江八市政府的负责同志参加,负责协调和解决沿江开发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沿江地区开发和建设,以保证沿江开发高效、顺利地推进。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计委承担办公室具体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将沿江开发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及相应的重大建设项目分解落实到省有关部门和有关市。沿江八市和临江县(市)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小组及办事机构,负责本地区的沿江开发工作,落实规划的要求。
第二十六节 深化改革开放
55.改革是沿江开发的动力,开放是沿江开发的关键。要充分发挥企业在沿江开发中的主体作用,深化国有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改革,加快国有经济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鼓励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选择与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壮大企业规模,提高竞争力。放手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凡不必由国家垄断经营的领域和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都允许个体私营经济进入。鼓励企业跨行业、跨领域、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坚持全方位对外开放,大力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吸引国际资本流入,注重引进世界500强跨国公司,为建设国际制造业基地奠定基础。要积极鼓励个体私营经济与跨国公司和大企业进行配套,促进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
第二十七节 加快联动发展
56.推进南北联动,是促进苏中融入苏南、实现互动发展的重要途径。以联动建设基础设施为基础,联动开发产业园区为载体,联动发展沿江产业为核心,形成“以南带北、南北共建共兴”的新的开发模式。
(1)联动发展沿江产业。围绕沿江产业集群,立足基础,各有分工,集中力量,培育核心产业。以市场手段为基础促进要素资源合理配置,鼓励苏南、苏中企业跨区资本经营;加强苏南与苏中的产业配套与生产协作,延伸区域产业链,注重市场细分和产品的错位发展;推进苏南产业向苏中转移,为苏南地区发展先进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腾笼换鸟”,同时为苏中沿江资源创造市场空间和资本进入通道,形成沿江产业梯度发展格局。
(2)联动开发产业园区。鼓励苏南和苏中地区开发区结成联合开发的关系,将苏南开发区的成功经验推广到苏中地区,苏中地区要结合当地情况更加大胆地积极引进、吸收和创新,促进两岸之间资源与信息共享,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发建设。探索建立南北开发区联合管理、联合经营、股份合作的新型开发模式。
(3)联动建设基础设施。树立基础设施共享观念,不求所在,但求所用,增强公共基础设施的可达性。在过江通道、沟通区域内外快捷的综合交通网络、沿江港口、能源和环保建设中,实行统一规划,统筹建设,推进投资主体和建设主体的多元化,提高整体投资效益。
第二十八节 加强区域合作
57.加强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充分利用上海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接受辐射,接轨上海,服务上海,配套上海,联合上海,促进“流动、融合、分工”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格局的形成。促进区域资金、人才、技术和信息等要素的流动,鼓励企业跨区运作。紧紧把握2010年上海举办世博会的机遇,创新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机制,加快基础设施对接;消除地区产品准入壁垒,形成统一大市场;联合制定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空间协调规划,高效配置资源,协调开发举措。积极承接上海产业转移,促进产业分工和技术合作,实现沿江地区与上海在产业定位、服务项目、服务区域等方面的错位发展。加强与浙江的分工协作,在统一的区域市场下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形成叠加效应和整体优势。充分利用沪苏浙经济合作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和落实沿江开发与上海、浙江的合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