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梯队:由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指挥、副指挥,根据火场火情的实际情况,调动市消防力量、森林武警部队或请军分区派部队支援。
各梯队扑火力量到达火场后,应立即将到达人数、联络方式、带队人姓名、职务向前指汇报到,按指令展开扑火,统一由前指调动指挥。
(三)通讯联络:市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指定业务部门,安排专人、固定电话,同指挥部办公室随时保持联系。
市(县)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林场之间通信采取有、无线通讯并用,火场联络调度以无线为主,徒步为辅,无线无法联络的且路远山陡的应采取骑马联络,联络人员佩戴醒目袖章。
电信部门应按特殊通讯的规定,保证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前指同各区(县)及火场乡(镇)、场间通讯的畅通。
(四)火情监测和火场天气通报:火情监视由林场指定专人监测。监测内容:1.火场态势:包括火场范围、火线数、火线长度、火点数、火场蔓延方向及速度,火强度,火场地形地貌、植被主要种类、构成比例和林木立地条件;2.火场四周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状况及灾情扩大导致后果预计,勾绘火场示意图,拍摄火场录像照片。
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森林防火的要求,做好森林火险天气监测预报工作,特别要做好高火险天气预报工作。报纸、广播、电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高火险天气警报,并利用最快通讯手段传至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和前指。气象部门通报内容包括:火场及其附近区域的前期气象背景,目前火场实况(风力、风向、温度、湿度、降水等),未来几天天气变化预测预报情况。
(五)后勤保障:
1、消防机械:根据扑火力量的部署、调集指挥权限,市、区(县)、乡、林场、林区旅游区都要配足相应的灭火机具(风力灭火机,油锯、灭火水枪、电台、对讲机、二号及三号工具、高压水泵、铁轨拖拉机),林场和林区旅游区在管辖区内根据林相分布情况,要就近设立一至数个灭火机具储备库,并保证设备完好,以备随时调用。
2、交通工具: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管理权限组织好力量,为运送人员、救援物资和灾民等优先提供交通工具。包括指挥车、运兵车、摩托车、马匹及消防水车。
3、食宿装备:包括帐篷、睡袋、炊具、应急灯、电源、油料等。扑火所需的粮食、食品、燃料,原则上按隶属关系由本级商业部门组织供应。
4、医疗救护: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扑火救灾医疗队,担负扑火人员的救护任务。卫生行政部门应合理划分救护等级,并且要指定专门医疗机构,该医疗机构要做好随时接诊受伤人员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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