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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江西省地税系统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

 1.硬化稽查手段。加大对偷、逃、骗、抗税案件的打击力度,推行交叉型稽查,发挥稽查部门上下联动的优势,在全省范围内的市、县之间推行异地交叉型稽查,减少稽查阻力,突破稽查的重点和难点。
 2.研制地税稽查模块,将税务稽查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纳入征管全过程,以信息共享对稽查实行有效监控。
 3.实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对省、设区市、县(市、区)审理重大税务案件,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地税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的规定权限执行。
  四、新一轮征管改革的实施步骤
 (一)2003年:征管机构设置到位;制定全省统一的地税征管流程和表证单书;全面推行多元化申报纳税,制定出台多元化申报管理办法;完成2003年-2007年全省地方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划等基础工作;完善征管核心业务软件;利用省政务信息网对省局、市局主干网进行升级。
 (二)2004年:统一规范全省地税征管业务流程和表证单书;充实完善各项地税征收管理办法;推广使用征管核心业务软件;完成12366语音特服系统的建设;建立市局、县(区)局、分局(所)三级计算机网络。
 (三)2005年:实现以设区市为单位的数据集中处理;建立全省统一的征管质量标准体系和考核机制;完成全省地方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主体工程。
 (四)2006年:实现数据在省局集中处理;完成全省地方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全部工程,实现地税信息一体化。
 (五)2007年:全面实现新一轮征管改革目标和江西地税系统信息化管理。
  五、征管改革的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税部门务必增强征管改革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目标意识、责任意识和进取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省地税局成立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协调高效、功能齐全,信息共享、监控严密,安全稳定、保障有力”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设区市、县(市、区)地税机关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认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新一轮征管改革的实施方案并上报省局审批后组织实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与此同时,积极主动地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大力支持,形成推动新一轮征管改革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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