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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于江西省地税系统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方案的通知

 县(市)城区设置××县(市)地方税务局征收中心,行使征收职能;××县(市)地方税务局××分局,行使管理职能(冠以县城地名);××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行使稽查职能。
 乡镇地税机构的设置维持不变。
 省、市、县地税机关内设机构称谓统一规范为处、科、股,也可与同级政府职能部门内设机构称谓相一致。
 2.本着专业职能不交叉的原则,将各项专业职能分解到相应的征管机构。
 ——征收机构职责:
 (1)负责受理纳税申报,税务登记类征管资料的审核和录入,传递涉税资料和信息;
 (2)负责地税票证的管理;
 (3)负责地税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收缴入库,欠税的入库;
 (4)负责地税计划、会计、统计、分析和报表编制工作;
 (5)负责征管资料的归集和管理。
 ——管理机构职责:
 (1)负责地税任务的执行和管理,税源监控工作;
  (2)负责税务登记管理,非正常户的认定工作;
 (3)负责发票的管理工作;
 (4)负责纳税人征收方式的审定和“双定户”的定额核定工作;
 (5)负责逾期未申报的催报催缴,汇算清缴,欠税呆账处理调查,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查等工作;
 (6)负责日常税务检查(包括对税务登记的查验、发票查验、纳税申报的检查与核准等工作);
 (7)负责减免税、税款抵缴、退税等事项的审查工作;
 (8)负责纳税评估工作;
 (9)负责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工作;
 (10)负责欠税的管理和催缴;
 (11)负责多元化申报方式、税控机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 (12)负责集贸市场税收、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以及外来基建的管理工作;
 (13)负责代扣代征单位和纳税人外出经营税收管理工作;
 (14)负责税收宣传、纳税服务工作;
 (15)负责配合、落实各项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 ——稽查机构职责:
 (1)负责税务稽查规章制度的组织贯彻工作;
 (2)负责税务稽查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 (3)负责偷、逃、骗、抗税案件的查处;
 (4)负责上级交办、部门转办、群众举报案件等的受理、查处和转办;
 (5)负责组织实施专项检查;
 (6)负责与公、检、法部门的涉税案件移送和协调工作;
 (7)负责对上年度管理机构日常税务检查情况的抽查;
 (8)负责税务稽查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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