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管理办法》的通知[失效]


          工伤职工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确认通知书

┏━━┯━━━━━━━┯━━━━━━━┯━━━━━━━┯━━━━━━━┯━━━━━━━┓
┃姓名│       │   性别   │       │ 身份证号码 │       ┃
┠──┼───────┼───────┼───────┼───────┼───────┨
┃工伤│       │  鉴定等级  │       │  配置原因  │初次装配   ┃
┃证编│       │       │       │       │更换     ┃
┃号 │       │       │       │       │       ┃
┠──┼───────┴───────┴───────┼───────┼───────┨
┃工作│                       │ 联系人及电话 │       ┃
┃单位│                       │       │       ┃
┠──┼───────────────────────┴───────┴───────┨
┃单位│                                       ┃
┃地址│                                       ┃
┠──┼───────────────────────────────────────┨
┃居住│                  联系电话                  ┃
┃地址│                                       ┃
┠──┼───────────────────────────────────────┨
┃劳动│1、髋离断大腿 6、前臂假肢 11、矫形鞋                     ┃
┃鉴定│2、大腿假肢 7、假手 12、拐杖                         ┃
┃委员│3、小腿假肢 8、轮椅 13、其它                         ┃
┃会确│4、半足 9、假眼                                ┃
┃认意│5、上臂假肢 10、助听器                            ┃
┃见 │                                       ┃
┃  │该“其它”项是:                               ┃
┃  │                                       ┃
┃  │经审核,确认该职工可以配置(更换)第 项(单、双)辅助器具。应持本通知到与市社 ┃
┃  │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进行配置(更换),并于 年 月 到区 ┃
┃  │(县)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复查鉴定。                      ┃
┃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者者其亲属如对本确认结论不服,在收到本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
┃  │内可向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确认。                 ┃
┃  │                                       ┃
┃  │                  公 章                   ┃
┃  │                                       ┃
┃  │                                       ┃
┃  │                  年 月 日                  ┃
┠──┼───────────────────────────────────────┨
┃备注│                                       ┃
┗━━┷━━━━━━━━━━━━━━━━━━━━━━━━━━━━━━━━━━━━━━━┛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