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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整治插花地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整治插花地工作的通知
 (2003年10月6日 深府[2003]179号)


  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插花地”问题,已经成为我市城市管理的死角,与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目标极不相称。特别是罗湖、龙岗两区之间的比华利和玉龙坑区域存在的问题尤为严重,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经研究决定对该区域进行全面综合整治。各区人民政府要以比华利和玉龙坑区域“插花地”问题为鉴,加强对本辖区“插花地”的行政管理。为了切实履行政府对城市管理的职能,维护政府处理行政事务的权威,现就全市整治“插花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要求,高度重视“插花地”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对“插花地”问题高度重视。2003年6月以来,市政府在两次常务会议上,对解决“插花地”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解决“插花地”问题的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各区、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国际化城市的高度来认识“插花地”的整治问题,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全力推进“插花地”整治工作。
  二、切实加强对“插花地”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插花地”问题形成时间长、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整治工作难度很大。为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市整治“插花地”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许宗衡任组长,卓钦锐副市长、张思平副市长任副组长,各区区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整治“插花地”的有关工作。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区整治“插花地”工作的组织协调。
  三、要抓紧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对“插花地”总体情况的全面调查,包括“插花地”内的人口规模及构成;土地使用及未开发土地的数量;计划生育情况;住宅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及工商户、企业的数量及审批情况;区域内的安全隐患状况等等。调查摸底工作由各区牵头,市有关部门配合,在2003年10月30日前完成,11月3日前各区要将基本情况及相关处理建议报市政府。
  四、坚决制止“插花地”内的违法抢建行为。宝安、龙岗两区要抓紧组织国土、公安等部门,开展一次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对“插花地”内的在建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清理,坚决遏止“插花地”内的违法抢建行为,为下一步“插花地”的移交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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