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为我市重大项目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为我市
重大项目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通知
(2003年9月28日 深府[2003]172号)
为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步伐,市政府决定将我市重大项目列入《印发关于为我市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03〕136号)的范围,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重大项目名单由市重大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重大办)牵头,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确定,实施动态管理。重大项目凭市重大办当年颁发的《重大项目认定证书》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请遵照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