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
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实施意见
(2003年8月20日 黑办发[2003]21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中办发[2003]19号)和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通知>的实施细则》以及《有关规定的说明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重要性、紧迫性
我省现有各类报纸98种,各类期刊328种,在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随着报刊业的快速发展,结构不合理、忽视质量等散滥现象仍然存在。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经过几次综合治理和结构调整,并采取了制订农村订阅报刊费用标准等措施,使得我省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为了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宣传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压缩总量,调整结构,解决党政部门报刊散滥问题
党政部门办报办刊过多,是摊派发行问题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解决这个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要停办一批,减少党政部门报刊数量;分离一批,切断部门权力与报刊经营之间的利益纽带;整合一批,解决党政部门报刊结构不合理、质量不高等散滥问题。
这次治理工作的重点是:通过压缩党政部门报刊总量,调整结构,有效治理报刊散滥现象;报刊经营活动与部门权力分离,有效制止利用职权摊派发行;因地制宜,制定乡镇、村级组织、农村中小学校等基层单位公费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和订阅重点党报党刊范围,有效减轻基层和农民负担。治理的范围是:各级党的机关和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等主管、主办的报刊;省级和省级以下行业组织主管、主办的报刊;利用职权摊派发行报刊的各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