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快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力的新型投融资体制。确立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主导地位。规范政府投资方式,促进政府投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大基础设施和社会发展领域投融资市场化改革力度,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方式,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和资金筹措方式市场化,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向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发展资本市场,探索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发展风险投资基金,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构,完善投融资中介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社会资金进入和退出投资领域提供新通道。积极引进国内外金融企业来我省开展金融业务。
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创建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实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搞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引导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大力推行政府行为法定化,改革审批制度,规范审批主体,提高审批效能,严格审批监督,提高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建立和完善省、市(地)两级投资服务中心,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否定报备制、项目申报无偿代办制,切实做到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审批和一条龙服务。规范对企业的检查制度,禁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依法保护外来投资者、企业经营者和个体私营业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国内经济合作与竞争,发展开放型经济,利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到2010年,全省进出口总额与GDP之比由现在的9.3%提高到15%,2020年达到25%。
发挥区域优势,加强对俄经贸和科技合作。进一步完善口岸功能。搞好黑河、绥芬河等互市贸易区建设,争取建立中俄自由贸易区,积极发展各类进出口加工园区和国际物流园区。依托我省产品优势,在俄境内建设中国产品市场,并在省内建设辐射全国的俄罗斯商品集散市场,把我省建成全国对俄经贸与合作的桥梁和纽带。尽快在煤炭和石油、天然气开采、森林采伐、种植养殖、机械制造等大项目合作上取得突破。积极引进消化吸收俄罗斯高新技术,搞好中俄科技合作及产业化中心,争取尽快建成哈尔滨国际科学城和中俄科技园,实现对俄经济技术合作战略升级。
开辟多元化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巩固和扩大俄罗斯、美国、东欧、日本、韩国等传统市场,不断开拓中东、非洲、拉美、欧盟等新兴市场。扶持民营外贸企业发展,支持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整合我省优势产品,提高出口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内建基地,外辟市场,加速构建开放型产业体系。鼓励优势企业对外投资,带动商品和劳务出口,形成有竞争实力的跨国企业和著名品牌,使我省具有优势的产品、技术、设备、资金、人员等“走出去”,建立海外生产体系、销售网络和融资渠道,开展跨国经营。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探索利用外资的新方式、新途径。有针对性地加大招商力度,鼓励跨国公司特别是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在我省投资基础产业、农业、制造业和高技术产业以及出口型产业,对现有企业进行并购、重组和嫁接,建立研发中心和区域总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发行股票,吸引外资采用收购、兼并和风险投资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广泛开展网上招商。聘请代理商等国际投资中介机构为我省谋划引资。积极运用切块重组、买壳上市、境外上市、基金会投资等方式融资。加快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同时,要大力引进外省资金、人才和技术,加强与国内大企业集团的合作,吸引浙江、福建等沿海发达地区的民营企业来我省投资兴业,促进我省经济发展。
十二、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在发展经济、增加人民收入的同时,切实加强就业和再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贫困人口脱贫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各项工作,使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享受发展的成果。
实行促进就业的长期战略和政策。广开就业门路,把发展服务业作为扩大就业的主攻方向,积极发展社区服务、旅游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努力增加就业岗位。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转变观念,实现弹性和非正规就业。努力开拓省外、国外劳务市场。加强再就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为劳动就业弱势群体提供就业照顾和就业援助。发展和培育劳动力市场,建设区域或城市就业信息平台,引导劳动力合理流动。依法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切实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健全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加大“两个确保”工作力度。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国家在我省进行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推进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力度,保证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工伤、生育保险政策,扩大工伤、生育保险覆盖率。完善和规范社保基金管理机制,确保基金运营安全。加强社会保障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优抚福利事业,逐步建立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的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