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保护资源、保护环境和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加强对资源的规划、保护与合理开发。以提高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资源的调查、规划和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耕地。推广现代灌溉、旱作农业等低耗、清洁、高效的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工业用水的浪费,增加工业污水的回收利用。到2010年,万元GDP用水量力争减少20%。对重要矿产资源实行强制性保护,坚决制止对资源掠夺式的开采。加快推广应用洁净煤技术,搞好水煤浆、煤层气和矿井瓦斯开发利用等项目建设。促进废弃物的资源化,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资源,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
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省建设。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全面推行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增强税收对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宏观调控功能。积极防治工业污染,把推行清洁生产与结构调整、企业技术进步、节能降耗、资源综合利用和加强企业管理结合起来,改造、淘汰污染严重企业。到201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0年力争减少30%。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和还湿工作,搞好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继续加强环保教育,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积极开展全民造林活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重点实施大、小兴安岭天然林保护与森林恢复、松花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煤矿塌陷区治理、松嫩草原“三化”生态治理、黑土地流失综合治理和哈尔滨生态城市建设等一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速生态恢复和资源更新。
稳定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优生优育。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制,重点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人口流动与迁移和出生人口性别比等问题。搞好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到2010年,婴儿死亡率下降到26.3‰。到2020年,婴儿死亡率下降到18.4‰。
十、进一步深化改革,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解放生产力,解决我省多年形成的体制性和结构性矛盾,为加快发展提供动力支撑。
加快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培育和发展大企业集团,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通过上市、引进外资和民营资本、管理层购买、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全面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股份制改造。通过构建职工安置、债权债务清理、企业退出三条通道,打造产权交易、社会保障、改制成本筹集三个平台,化解大企业改制的难题,尽快使重点骨干企业的富余人员、社会负担和债务负担大幅度降低,实现轻装上阵。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继续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集中精力,做大做强一批具有知名品牌产品、在全国同行业排名靠前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通过改制、改组、改造相结合,引导优势企业、优质资产、优秀人才向大集团集中,加快培育由强势企业控股、能够参与国内和国际竞争的“龙江队”。提高中小企业素质,增强为大企业协作配套能力。
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加快建立省和市(地)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和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积极探索有效的国有资产经营机制和方式。重组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增强资本实力,打破流动壁垒,促进资产整合。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对资本运营机构、资本运营机构对权属企业的管理。实行有进有退战略,优化国有资本结构,促进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集中。打破单一国有制的格局,需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企业,要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对竞争性产业和领域的中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逐步实现国有资本的全部退出。
把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加快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加快发展。按照“不限比例、不限速度、不限规模、不限经营方式”的原则,从市场准入、政策导向、项目提供、人才输送、科技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为民营经济创造宽松环境。放宽准入领域和准入条件,除国家明令禁止个体私营经济进入的行业外,所有行业全面放开。降低准入成本,切实解决创办民营企业前置审批多、审批时间长、多头收费和收费过高等问题,在土地使用、信贷、税收、上市融资和外贸等方面给予支持。把发展民营经济同推进国有大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国有大企业民营化的新路子,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支持其对国有企业进行收购、兼并、租赁、控股和参股。引导家族企业建立多元化产权结构。大力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和民营服务企业发展。
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调整市场结构,完善市场功能,规范市场管理,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培育和发展产权、土地、劳动力和技术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商品市场,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现代流通方式。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促进商品和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强买强卖和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一步树立诚信为本的观念,大力开展“信用龙江”建设活动,加快建立企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信用档案,依法严惩逃废债务和违约等失信行为,强化信用制度、信用文化、信用监管,建立,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