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打假办关于
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总体行动方案的通知
(2003年9月11日 深府办[2003]101号)
市打假办《关于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总体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总体行动方案
(深圳市打假办 二00三年八月十四日)
为认真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严厉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和规范我市卷烟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按照《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烟违法犯罪联合行动,清除制售假烟窝点,规范我市卷烟市场秩序,建立有效的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深圳形象,并达到如下目标:
(一)以龙岗、宝安两区为重点,通过行政与司法两种手段相结合,集中力量,彻底捣毁窝点、摧毁网络。
(二)通过查处制售假烟的大案、要案,依法处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从根本上扭转我市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的局面。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长效协作机制,建立有关部门与镇(街道)、村(居委会)齐抓共管的协作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由市烟草专卖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工商、质监(打假办)等有关部门成立市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敏
副组长:罗光伟(市烟草专卖局)、施志刚(市公安局)
成 员:彭曙曦(市工商局)、程学源(市质监局)、秦群力(市经贸局)、沈元秀(市检察院)、姚世华(宝安区政府)、曾伟东(龙岗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烟草专卖局,由罗光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分工
各单位要明确分工,加强协作,协同作战,充分发挥整体合力。
(一)市烟草专卖局承担市打击制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职能。负责线索的收集、检查处罚及举报费、烟机销毁费用等物质保障工作。要通过采取集中配售,减少中间环节等形式,加强对卷烟生产、销售的监管;同时印发公告,加强宣传,扩大整治行动的社会影响。参与组织对地下黑工厂的专项查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