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撤销镇建立街道办事处后,街道办事处作为区级政府派出机构,受政府委托行使管理社会经济的职能。原镇属企业归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必须政企分开,条件成熟的可以进行改制。街道办事处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方面,切实加大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力度。
3.成立居委会后,居委会与原村委会集体经济组织脱钩,独立运作。其人员工资、办公用房和办公经费由区财政承担,市财政按规定在开办费上给予适当补贴。
(二)经济管理
1.宝安、龙岗两区对镇级资产进行认真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后直接移交给街道办事处。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公有财产的流失。严禁以各种手段侵吞国家和集体资产,严禁违法调度资金、转移资产、私分钱物、公费旅游,严禁镇、村进行借款、担保等新的举债行为。
2.新成立的居委会要对原村委会和原村小组集体经济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形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将原村委会和原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财产等额折成股份组建股份合作公司。股份合作公司原则上设立集体股、个人股。集体股是指设立股份合作公司时由集体财产折股后留归全体股东所有的股份。个人股是指设立股份合作公司时由集体财产折股后分配给原村民的股份,原村民因此成为股份合作公司的股东。
3.新成立的居委会要加强对集体股权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其运作,维护所属居民的合法权益。集体股权收益主要用于为原村民购买养老和医疗保险、改善和维护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原村民的福利等方面。股份合作公司股权收益的分配、股权继承等有关事宜由各股份合作公司在法律框架内自行决定。股份合作公司可以依法向全体股东或社会以增发新股、配股等方式募集发展资金,新增股份与原始股份同股同权。
(三)发展规划
1.坚持规划先行和统一规划。两区要按照建设国际化城市的标准,对城市布局、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规划进行重新修订、完善和提高,实现功能组团和城市片区间的协调发展,构筑特区内外一体化的现代城市体系。
2.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突出优势产业的发展。根据我市西、中、东三条发展轴线的城市规划布局,明确两区的发展重点和区域功能。宝安区要建设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先进产业、加工贸易、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基地;龙岗区要建设成为高新技术和先进工业产业出口加工基地、现代物流业基地和滨海旅游基地,形成宝安、龙岗与特区相互促进,并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城市空间布局。
(四)土地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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