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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通信管理局关于整治“黑公话”及公话乱收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通信管理局关于
 整治“黑公话”及公话乱收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3年9月2日 深府办[2003]97号)


  市通信管理局《关于整治“黑公话”及公话乱收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整治“黑公话”及公话乱收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深圳市通信管理局 二00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为严厉查处我市公用电话市场上的“黑公话”经营及公用电话乱收费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我市公用电话经营市场秩序,现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黑公话”及公话乱收费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目标
  从2003年9月5日至2003年10月12日,集中对全市范围公用电话经营秩序进行专项清理整治。采取联合行动和分头负责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查封“黑公话”、乱收费公话,建立起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树立我市公用电话服务良好形象。
  二、组织领导
  由市政府办公厅、市通信管理局牵头,成立整治“黑公话”及公话乱收费专项行动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整治办),办公地点设在市通信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厅、市通信管理局、工商局、质监局和各电信营运公司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市公用电话专项整治工作。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8月25日刘应力副市长组织现场检查并对整治工作进行了部署。从9月5日至9月15日,深圳电信公司、深圳联通公司、深圳通信公司、深圳铁通公司等营运公司要开展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各营运公司要发布整治行动通告,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并通过新闻媒介广泛宣传,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的举报和监督。
  (二)查处整治阶段。从9月16日至9月30日,由市整治办派出联合工作小组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查处“黑公话”及公用电话乱收费行为,重点是深圳各大口岸、车站、机场、人流聚集的公共场所。各职能部门、各电信营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对违规经营的公话服务场地进行查处,坚决取缔“黑公话”。
  (三)检查验收阶段。从10月1日至10月12日,由市整治办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对各电信营运公司的工作进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在调研的基础上,对全市公用电话服务管理规范作出统一要求,并制订具体实施计划。
  四、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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