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奖惩并用和禁疏并举的原则。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解决。
(一)突出抓好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要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环节和重点线索,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净化源头,开展对杀鼠剂生产企业的核查。
由市农林渔业局牵头,市公安局、工商局、安监局、质监局、环保局、爱卫办等组成企业核查组,对杀鼠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核查,掌握杀鼠剂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严把杀鼠剂市场准入关,打假扶优,从源头上彻底清除“毒鼠强”等违禁剧毒杀鼠剂,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用上放心的杀鼠剂。
(1)产品质量抽检。按照法定程序完成生产企业库存杀鼠剂产品抽样工作,并将样品封存好委托广东省农药检定所进行检测,重点检测是否含有毒鼠强等违禁成份。9月30日前完成检测工作,抽检结果报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汇总。市农林渔业局为责任单位,市安监局、质监局、公安局为协办单位。
(2)购销情况核查。重点检查原材料来源、进货单据和企业生产台账;调查杀鼠剂的销售情况,准确掌握销售量和产品去向。同时要求各企业建立生产销售记录档案,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确保杀鼠剂销售给定点经营单位。市农林渔业局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爱卫办为协办单位。
(3)生产条件核查。一是检查企业是否具有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批准证书)、农药登记证,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是检查厂房、设备和技术人员是否符合要求,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要予以取缔。对核查中发现有毒鼠强成份的产品要立即依法扣押,发现生产毒鼠强的线索要彻底追查,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从严查处。9月30日前完成对杀鼠剂生产企业的核查工作,并将各企业杀鼠剂产品质量、购销情况和生产条件的核查情况报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市质监局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工商局、安监局、环保局、卫生局、农林渔业局为协办单位。
2.认真排查,深入整顿杀鼠剂市场。
对杀鼠剂市场进行拉网式排查。严查非法经营毒鼠强行为,分段、分片建立杀鼠剂市场管理责任制,严格监管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集中清理整顿城乡结合部、乡村集贸市场上销售的各类杀鼠剂,做到端窝打点、堵源截流,彻底堵住毒鼠强的流通渠道。全面检查除虫灭鼠服务专业机构和灭鼠用药情况,严厉查处非法生产、经营毒鼠剂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经营单位和摊点,严肃查处走街串巷兜售杀鼠剂的不法商贩,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加强宣传教育,彻底清查收缴流散在社会上的毒鼠强,对拒不上交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查处。发动群众举报非法生产、销售、藏匿毒鼠强案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市工商局为责任单位,市安监局、公安局、农林渔业局、质监局、环保局、城管办、爱卫办为协办单位。
3.严厉打击非法制贩毒鼠强的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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