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出租屋管理改革与队伍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深圳市出租屋管理改革与队伍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3年11月26日 深办[2003]58号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改革与队伍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出租屋管理改革与队伍整合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出租屋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规范我市房屋租赁的税费征收,市委、市政府决定从2003年12月起对全市出租屋的税费征收及机构设置进行整合,将现有的房屋租赁管理员队伍和公安暂住户口协管员队伍合并为出租屋管理员队伍,成立出租屋综合管理办公室。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要求,坚持统一、精干、高效的原则,有效整合出租屋各方管理力量,合理配置出租屋管理资源。
  总体目标:通过实行出租屋统一管理,发挥整体管理优势,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使出租屋的治安管理进一步加强,出租屋税费征收进一步规范,执法效率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社会治安明显好转。
  基本原则:坚持统一、精干、高效,集中统一管理,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保持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队伍的稳定性,分阶段、分批次进行,做到稳步推进、平稳过渡。加强宣传教育,安定人心。正确处理整体利益与部门利益之间关系。严格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部署,不得因部门利益,阻碍改革进程。
  二、实施步骤
  此次改革和整合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市、区各有关部门对公安暂住人口户管员和房屋租赁管理员队伍的机构、编制、人数、职能和管理体制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调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改革整合实施方案,及时规划部署,提出具体整合措施。
  (二)改革整合阶段。市、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布置和要求,全面开展出租屋改革和队伍整合工作。
  (三)总结验收阶段。市、区各有关部门将改革和整合情况总结上报市综治办,市综治办将对市、区和各有关部门的改革和整合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市、区、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出租屋综合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