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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的通知

  (五)出让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日确定竞得人。
  第三十二条 挂牌竞买人的报价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挂牌人确定为无效报价申请;
  (一)超过挂牌截止日所提交的报价申请单或挂牌截止日后所收到邮寄报价申请单;
  (二)报价申请单内容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三)报价申请单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
  (四)竞买人不具备资格的;
  (五)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第三十三条 挂牌期限指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截止日期间。挂牌期限不得少于15日,在挂牌期限内,出让人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第三十四条 挂牌期限届满,按下列情况确定竞得人: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高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确定该竞买人为竞得人。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确定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确定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内无应价者或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不确定竞得人。
  第三十五条 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后,出让人和中标人、竞得人应签订成交确认书。
  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出让人和中标人、竞得人的名称、地址、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
  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中标人、竞得人均具有法律效力。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出让人改变中标人或竞得人的,或中标人、竞得人放弃中标、竞得地块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赔偿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六条 中标人、竞得人应当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中标人、竞得人未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出让合同,中标人或竞得人的履约保证金不得退还。
  中标人、竞得人确定后,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抵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他投标人、竞买人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出让人必须在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第三十七条 投标人、竞买人参与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活动的费用,由投标人、竞买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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