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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的通知

  第二十六条 拍卖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前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和履约保证金。
  (一)竞买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买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不低于拍卖公告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第二十七条 拍卖人对拍卖竞买人提供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宣布为无效竞买申请:
  (一)超过竞买申请截止日所投的竞买申请文件或截止日后所收到的邮寄竞买申请文件:
  (二)竞买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三)竞买申请文件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
  (四)竞买申请人不具备资格的;
  (五)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第二十八条 拍卖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竞买人显示标志牌,主持人点算竞买人;
  (二)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
  (三)主持人报出起叫价;
  (四)竞买人举牌应价或报价;
  (五)主持人确认该应价后继续竞价;
  (六)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最后应价而没有应价的,主持人落槌表示拍卖成效;
  (七)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第二十九条 拍卖由拍卖主持人主持,由记录员对拍卖全过程作笔录。
  第三十条 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底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主持人应当终止该地块拍卖。
  拍卖主持人在拍卖中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拍卖增价幅度。
  第三十一条 挂牌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出让人在挂牌公告中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将拟出让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挂牌公告中规定的场所挂牌公告。挂牌地块设有底价的,出让人应当在竞买须知中说明;
  (二)竞买人填写报价申请单报价;
  (三)出让人对竞买人的报价申请进行确认。出让人确认竞买人的报价为有效报价申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四)出让人继续接受新的报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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