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湘政办明电[2003]17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9月23日,岳阳县长湖乡中心小学发生了毒鼠强中毒事件,影响恶劣,教训深刻。此事件已引起全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和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为进一步加强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年内彻底消除毒鼠强危害目标的实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特作如下紧急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但目前全省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部分地方对毒鼠强的社会危害性还认识不足,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整治工作领导不力,没有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经费,市场排查和产品收缴工作还有较大差距。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将开展毒鼠强整治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认真总结前段工作经验教训,查找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保障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切实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3]63号文件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明电[2003]146号文件要求,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岗位责任制,保障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因整治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疏于监管而造成非法生产、销售活动猖撅,或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毒鼠强产品清查收缴工作力度。目前,农业部。公安部等九部门《关于清查收缴毒鼠强等违禁剧毒杀鼠剂的通告》宽限期即将结束,清查收缴工作将进入依法查处阶段。各地要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广为宣传,使群众周知。各级政府要组织农业、公安、工商等部门认真分析形势,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明查暗访等有效措施;将隐藏在社会上的毒鼠强产品千方百计收缴上来,保证不出现任何疏漏。
四、深入开展市场排查和案件查处工作。各级公安部门要继续对近年来利用毒鼠强投毒和重大非法制售毒鼠强犯罪的典型案件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对公安部提供的案件线索和省内案件线索进一步清查、对案件中暴露出来尚未彻底查清取缔的源头线索,要逐一明确破案责任单位和人员,尽快查清结案。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将是否查清毒鼠强等违禁剧毒杀鼠剂生产源头,是否查清销售线索和网络,是否把涉案犯罪分子全部缉拿归案,是否收缴已流失在社会上的毒鼠强产品作为能否结案的硬性标准。各级工商部门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对农资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和各类经销网点,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所有从事农药销售的经营单位。经销门店和个体工商户进行逐个检查。对非法销售的门店,坚决予以取缔;对未使用统一标签、标识的杀鼠剂产品一律不准销售;对掌握的线索,深挖源头,彻底捣毁制售窝点,坚决杜绝毒鼠强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