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实施意见
(浙政发[2003]2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下简称
《清洁生产促进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发展循环经济,加快生态省建设,提高我省资源利用效率和污染防治的总体水平,现就我省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的重要意义
(一)推行清洁生产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途径。
清洁生产是一种先进文明的发展和管理理念,是新型的资源合理利用和污染预防战略,是实现社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依靠大量消耗资源、粗放经营推动经济增长,带来许多不易解决的资源和环境问题,难以持续增长。清洁生产将资源有效利用战略和综合性预防的环境战略持续地应用于生产过程、产品和服务中,通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资源综合利用和改善管理水平等措施,实行全过程控制,最大限度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削减污染,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推行清洁生产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客观要求。
推行清洁生产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内在要求。企业必须改变传统的经营理念和方式,调整发展思路和经营策略,走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路子。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提供符合环境标准的“清洁产品”,避免因技术性贸易壁垒造成的影响,这有利于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中的竞争力。
(三)推行清洁生产是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
我省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围绕提高我省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以生态省建设为载体,全面建设绿色浙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建设生态省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要积极促进清洁生产,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产业,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是生态省建设的重要内容。
二、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推行清洁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结合我省生态省建设的战略目标,坚持推行清洁生产与调整产业结构相结合,与推进企业技术进步相结合,与加强经营管理相结合,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增强综合竞争能力,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今后五年推行清洁生产的基本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