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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防汛防风防旱总指挥部关于印发海南省防风防洪预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海口市的堤防工程防洪标准为50~100年一遇,其他市、县城和重点堤防工程的防洪标准为20~50年一遇;
  一般江、海堤防工程防洪标准为5~10年一遇。
  (见附表二)
  4、不设防的江河沿海的防洪标准
  不设防的江河沿海的防洪标准以警戒水位衡量。警戒水位是指江河洪水(或潮水)在某一河(岸)段达到一定的水位时将产生灾害损失而必须加以防范的水位。我省制定南渡江、万泉河、昌化江、陵水河、宁远河等主要江河和沿海各港口及潮位站的警戒水位。(见附表三)、(见附表四)
  (二)热带气旋和洪水预报
  1、热带气旋预报
  热带气旋预报根据其距离和影响本省的时间分为:
  (1)热带气旋消息:表示热带气旋已经形成,正在不断发展,有进入南海的可能或就在南海形成,可能影响本省。
  (2)热带气旋警报:表示按气象预报,热带气旋在48小时内,可能影响我省或在我省沿海地区登陆。
  (3)热带气旋紧急警报:表示按气象预报,热带气旋在24小时内,可能严重影响我省或在我省某些沿海市、县登陆。
  (4)热带气旋解除消息:表示按气象预报,热带气旋已经过境或基本停息,可恢复正常天气。
  热带气旋预报由气象部门负责发布。热带气旋预报的内容包括位置、风力、风速、移动方向、移动速度及发展趋势。
  2、江河洪水预报
  江河洪水预报由水文部门负责发布。洪水预报的内容包括洪峰水位、洪峰流量、出现时间。
  3、风暴潮预报
  风暴潮预报由海洋预报台负责发布。
  三、风前汛前防范准备工作
  (一)省级防汛值班制度
  省“三防”总指挥部办公室
  1、每年5月15日至11月15日为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
  2、日常值班,由省“三防”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每天3班,每班2人(不含带班领导),每班8小时。
  3、发生灾情时的值班,省“三防”总指挥部办公室、水务局、气象局抽调人员值班。每天3班,每班4人(总指挥部办公室2人、水务局1人,气象局1人),每班8小时。
  4、值班人员责任与要求:
  (1)做好电话记录。清楚记录来电时间、内容、地点、单位、姓名。有紧急情况及时向办公室领导报告;
  (2)做好上传下达;
  (3)做好值班保密,保管好值班室的资料、用品、设备,未经办公室领导批准,不得外传、外阅、外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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