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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生猪屠宰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等438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1年5月10日,实施日期:2011年5月10日)废止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生猪屠宰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3]6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海南省生猪屠宰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海南省生猪屠宰市场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猪屠宰市场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确保肉品安全的紧急通知》(商运发[2003]275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精神,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场,确保肉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根据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和《紧急通知》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和“突出重点、带动全面”的工作思路,以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及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等不法行为为重点,全面开展定点屠宰场清理整顿,抓住肉品加工和流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确保我省肉品卫生质量安全。从现在开始至年底,对公开的私宰窝点进行严厉打击和取缔,使全省私屠滥宰和注水肉、病害肉、劣质肉上市现象基本得到遏制,肉品质量明显提高;全面完成定点屠宰场的清理整顿,制定全省生猪屠宰定点场的设置规划;加快生猪屠宰场地建设,实现达标建设计划;规范屠宰检疫检验及卫生、监督工作;加强肉品市场准入管理,肉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群众对生猪屠宰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全省生猪屠宰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生猪屠宰市场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海南省生猪屠宰市场集中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组长由副省长李礼辉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周公卒、省商务厅厅长彭瑞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曾渝担任。成员由省商务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农业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监察厅等有关领导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由省商务厅副厅长王凤奇任办公室主任。各市、县要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地区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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