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发展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牧业增值增效。 要把促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作为促进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最近,省上下拨了一批农牧业产业化扶持资金,要尽快落实到位,抓紧实施,力争在建基地、扶龙头、提高农牧民组织化程度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农牧、林业、扶贫、供销等部门要围绕产业化经营做好项目工作,通过项目挖掘新的增长点,以项目为凝聚点来推广技术、培训人才、促进增值增效。要根据市场需要和青海的实际,重点培育牛羊肉加工、马铃薯加工、蔬菜加工、胡萝卜加工等重点产业,形成产业链条,逐步做大做强。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有关金融机构要改善对龙头企业的服务,大力培育龙型经济和能人经济。龙头企业要以农牧户为依托,健全与农牧民利益的联结机制,让农牧民分享加工;流通环节的收益。要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租赁等形式,培育和组建多功能的农业产业化集团,打破部门和行业界限,实行跨行业、跨地区生产经营。要按照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合理布局的原则,依托龙头企业,下大力气搞好特色农畜产品基地建设。今年设施农牧业发展势头很好,特别是农区日光节能温室建设有了新的突破,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新建棚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使新建棚及时发挥效益。继续推进“西繁东育”和“自繁自育”工程,扩大规模,提高效益。
四、积极扶持乡镇企业,促进农村牧区二、三产业快速增长。 乡镇企业是转移劳动力的主渠道,特别是建材、冶炼等行业,要抓住市场机遇,快产快销。加快发展农畜产品加工业,加快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步伐,增加农牧民就业。金融部门要加大对乡镇企业的资金扶持,支持效益好的企业扩大生产,提高效益。各地要高度重视乡镇企业和二、三产业的发展,将其作为扩大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重点来抓。一是围绕改制,引导乡镇企业完善机制、创新技术、增强活力。对原有企业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剥离分立、破产重组、联合兼并等形式,加大改制的力度。二是要围绕增加品种、提高质量,加快科技创新步伐。重点搞好农副产品加工,加快冶炼、盐化工、建筑、建材、毛纺等行业和骨干企业的技术改造。三是要围绕服务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引导和鼓励乡镇企业发展旅游、信息、流通业,积极创办信息服务、工程咨询、中介组织等现代服务业,尽快使第三产业成为乡镇企业突破创新的增长点。四是围绕小城镇建设,加快培育一批乡镇企业强县、强乡(镇)、强村和强企业。要把工业小区建设作为重点,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