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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林局等部门《关于启动人居森林试点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2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2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林局等部门
 《关于启动人居森林试点工程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3]1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人居森林建设是“绿色南京”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创新林业投入机制,加快做大全市森林面积总量,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绿色南京”的意见》(宁委发〔2002〕40号)精神,市农林局、规划局、国土局等部门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拟定了“关于启动人居森林试点工程建设的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加快推进这项试点工程的启动实施。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启动人居森林试点工程建设的意见
         (市农林局、规划局、国土局 2003年11月)

  为了加快“绿色南京”工程建设步伐,积极鼓励、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开发林业,有效解决生态公益林建设政府投入不足的矛盾,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经过认真组织规划申报和研究会商,初步确定了全市首批人居森林试点工程建设选址规划。现就有关问题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选址规划和建设规模
  列入首批人居森林试点工程6片,规划总面积约3.5万亩,其中:
  1、江宁其林片:其林镇锁石村、晨光村,沪宁路两侧,规划面积5000亩左右。
  2、江宁土桥片:土桥镇茶岗村、柏树村,104国道以北,汤铜路以东,规划面积6000亩左右。
  3、六合新集片:新集镇刘林村,六新公路沿线,规划面积10000亩左右。
  4、溧水白马片:白马镇白马湖,规划面积3000亩左右,以岗坡地为主。
  5、雨花板桥片:雨花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板桥镇天后村、四圩村,规划面积5000亩左右。
  6、青龙山片:青龙山林场南片分场,淳湖公路东侧,规划面积5000亩左右,国营林场使用的国有土地。
  每片规划面积及区域界定,由市农林局会同市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具体确认。
  二、规划和建设中的有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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