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威海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政办发[2003]8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市科技局拟订的《威海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威海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实施方案
(市科技局 二00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为加快全市制造业信息化进程,全面提高制造业的管理、研发、技术装备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制造业信息化工程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3〕8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抓住胶东半岛制造业基地和山东半岛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的契机,充分发挥政府、企业、科技服务机构的作用,通过政策引导、典型示范、人才培养、资金扶持、舆论导向等措施,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分步骤、分阶段地引导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在信息技术自主创新、推广应用上实现突破,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推动全市制造业企业的信息化进程,促进制造业的技术进步和整体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1.政府引导,部门协作。通过制定政策、建立标准、整合资源,为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2.示范带动,重点推进。选择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集中力量抓好示范,树立典型,重点推进,带动全市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实施。3.壮大科技服务机构,市场化运作。积极引导、培育科技服务机构,以市场化方式组织重大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等。4.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通过积极有效的措施,使企业成为制造业信息化工程的主要投资者、实施者和受益者,使大学与研究机构成为企业的信息技术依托与后盾。5.以体制创新为保障,系统化操作。制造业信息化工程要与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和管理有机结合,高度重视人才培训工作,并通过制度创新,调动人才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