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是建立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保障方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国发〔2002〕42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对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广大企业退休人员长期以来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国家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们的晚年生活应当通过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得到更加充分的保障。同时,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对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于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规划,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
各市、州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有关目标和要求,以深化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和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质量为宗旨,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完善和规范管理服务办法。要充分利用城市社区资源,努力实现企业退休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使他们共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明确管理服务目标,界定管理服务内容,规范管理服务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速度,在全省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的基础上,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为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为企业深化改革创造条件。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原则是: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加强保障、属地管理、完善服务。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各市、州要在现有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基础上,形成比较统一的管理模式及工作内容和工作标准,力争到今年底,社会化管理服务率达到85%;争取2004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