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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各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科技厅、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的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填写相关的《申请表》,会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联合上报省科技厅、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
  3.省科技厅会同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联合下达“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配套资金项目)使用计划”。

第五章 使用和管理监督

  第十四条 省财政厅根据下达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将补助金或贴息金逐级下拨地方财政部门。项目单位凭资金计划与当地财政部门衔接落实专项资金,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五条 项目单位收到贴息金或补助金后,应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处理。
  第十六条 建立项目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单位要在每年一月底前向当地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告本企业财政资金使用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各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在每年二月底前将情况汇总报省中小企业局。
  第十七条 建立检查制度。省中小企业局会同省财政厅负责对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实施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应依法办事,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被检查的企业应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做好相关工作,提供相应的文件、资料,不得阻碍检查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章 变更和处罚

  第十八条 资金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撤销时,需逐级报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同意。对因故撤销的项目,资金项目单位必须作出经费决算逐级报省中小企业局和省财政厅核批,剩余资金如数逐级退回上缴省财政。
  第十九条 项目单位要对专项资金实行专帐核算、专帐管理。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单位和行政人员给予行政、经济处罚和通报,该项目单位今后五年内不得申报省级财政支持项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         广东省财政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项目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
│ 单位名称 │                    │ 单位性质  │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号码│        │ 总注册资本金│        │
├──────┼──────┴────┴────────┴───────┼────────┤
│      │  股东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 占总注册资本金 │
│      │                            │  比例(%)  │
│      ├────────────────────────────┼────────┤
│股东构成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担保业务状况│年 度 │ 担保企业数(户) │担保笔数(笔)│ 担保金额  │  代偿额   │
│ (1、公司业 ├────┼────────┼──────┼───────┼────────┤
│务)     │前年度 │        │      │       │        │
│      ├────┼────────┼──────┼───────┼────────┤
│      │上年度 │        │      │       │        │
│      ├────┼────────┼──────┼───────┼────────┤
│      │当年预计│        │      │       │        │
├──────┼────┼────────┼──────┼───────┼────────┤
│担保业务状况│年 度 │担保个人数(人) │担保笔数(笔)│ 担保金额  │  代偿额   │
│ (2、个人业 ├────┼────────┼──────┼───────┼────────┤
│务)     │前年度 │        │      │       │        │
│      ├────┼────────┼──────┼───────┼────────┤
│      │上年度 │        │      │       │        │
│      ├────┼────────┼──────┼───────┼────────┤
│      │当年预计│        │      │       │        │
├──────┼────┼────────┼──────┼───────┼────────┤
│      │年 度 │ 担保收入   │ 利  润 │ 上交税金  │  免税额   │
│      ├────┼────────┼──────┼───────┼────────┤
│营业情况  │前年度 │        │      │       │        │
│      ├────┼────────┼──────┼───────┼────────┤
│      │上年度 │        │      │       │        │
│      ├────┼────────┼──────┼───────┼────────┤
│      │当年预计│        │      │       │        │
├──────┴────┼────────┴──────┼───────┼────────┤
│           │    金融机构名称     │ 存入保证金 │  在保金额  │
│           ├───────────────┼───────┼────────┤
│           │               │       │        │
│           ├───────────────┼───────┼────────┤
│           │               │       │        │
│           ├───────────────┼───────┼────────┤
│与金融机构合作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市中小企业 │             │市财政局意见│                │
│管理部门意见│             │      │                │
│      │             │      │                │
│      │       盖  章  │      │          盖  章  │
│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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