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3]14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定的《南京市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南京市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实施方案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三年十一月)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再就业座谈会精神,建立失业预警机制,我市定于2003年12月1日至2004年1月20日开展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现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 “两个率先”工作要求,开展全市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及时掌握就业和失业动态变化情况,建立全市就业与失业预测预警机制,推动城乡统筹的大就业格局形成,为富民强市和建设服务型政府奠定坚实基础。
工作目标:根据一次规划、分步实施、滚动完善的原则,确定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一是近期目标。完成全市城乡劳动力资源调查,摸清我市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就业技术培训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与现有劳动保障数据库整合,构建我市城乡劳动力资源基础数据库。二是中期目标。建立并实施以劳动保障卡为龙头、劳动保障各项业务工作平台和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共同管理的劳动力人口“进”、“出”数据库的动态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三是远期目标。通过1~2年的努力,建立起市、区(县)两级、覆盖城乡的就业与失业预测预警机制,为全市劳动者提供“记录一生、服务一生、管理一生、受益一生”的劳动保障管理服务。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全市辖区内城乡常住户口的劳动力资源为本次调查对象,年龄范围是: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调查内容是:
1、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技术专长、身份证号码、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号码等。
2、个人就业状态判别:就学、就业、非就业、失业、退休等。
3、就业情况:单位经济类型、工种、就业形式、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等。
4、下岗、失业情况:下岗、失业的时间,目前生活来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