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
关于广州市星光老年之家运营管理意见的通知
(穗府办[2003]43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民政局《关于广州市星光老年之家运营管理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八月十二日
关于广州市星光老年之家运营管理的意见
(市民政局 二00三年八月四日)
2001年9月以来,我市按照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的部署,下发了《印发广州市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2001〕49号),积极开展实施工作。经过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至2002年12月,已投资1.5亿元,建成528个星光老年之家,并陆续投入使用,得到广大老年人的欢迎和支持,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今后,我市还将继续安排资金建设星光老年之家。为保障我市星光老年之家健康持久地发挥为老服务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对星光老年之家的运营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运营管理的指导思想、目标和总体要求
“星光计划”是一项集中反映党和政府关心重视老年人、民政部门服务老年人、福利彩票造福老年人、关系老年人切身利益、凝聚党心民意的民心工程,是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迎接人口老龄化挑战,进一步做好老龄工作的重大举措;是推动我市社会福利社会化,促进社区建设的有效实现形式。搞好运营管理工作对于星光老年之家的生存、发展,持续健康地发挥为老服务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星光老年之家运营管理的指导思想是:通过政府领导,民政主管,街(居)主办,社会化运营,群众监督,保障星光老年之家健康正常运作,持久地发挥为老服务的作用,不断提高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主要目标是:在不新增加人员编制和尽量减少财政补助经费的前提下,逐步建立起政府宏观管理、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承办、社区群众监督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的运营管理体制。总体要求是:坚持福利性、公益性原则,通过政府补贴和开展无偿服务、低偿和有偿服务,逐步走出一条自我服务、能生存与发展的良性循环的道路,为居家养老提供支持,为社区照料提供载体,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