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
工业促进局(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3]5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北京市工业促进局
(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3]18号),设置北京市工业促进局(简称市工业促进局)。市工业促进局是负责本市行业性、专业化工业产业促进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市工业促进局同时挂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简称市国防科工办)的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本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拟订本市工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业布局调整规划、工业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订促进本市工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起草本市有关工业经济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针对工业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三)指导工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促进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协调落实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参与制订并定期公布工业投资项目引导目录,协调重大工业项目的组织实施。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本市工业产业信息服务系统,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工业重点产业相关信息,推进工业产业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工业重点产业的持续发展;负责本市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协调工作。
(五)围绕工业重点产业的发展,负责组织和推进专业化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本市工业产业配套体系建设,改善工业投资环境,推进重点工业产业链的构建;协调重点工业企业的搬迁调整工作。
(六)培育和促进本市工业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和协调工业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