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关村管委会合并。
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主管副市长,国家有关部委相关司局的领导,以及市科委、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建委、市市政管委、市交通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人事局、市商务局、市工业促进局、市知识产权局、市版权局、市信息办、市政府金融办、北京证管办、中关村管委会、各园所在地的区政府或上级单位的主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决定的重大事项;听取和讨论企业家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建议和报告;组织、协调推进园区有关制度创新、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重大产业化项目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联席会议和专题会议的方式开展工作。
中关村管委会的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园区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参与研究起草园区相关改革方案和政策、法规草案;参与组织编制园区有关空间规划和产业规划;协调、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开展高新技术研发及其成果产业化、投融资、人才资源、中介服务、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数字园区建设等方面的促进和服务工作;负责园区宣传、联络和留学人员创业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市财政拨付的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并协助有关部门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各园的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行政工作和联系企业家咨询委员会及园区内各类协会组织的具体工作。
(三)各园所在地的区政府或其上级单位及各园专门管理机构。
中关村科技园区各园要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在所在地的区政府或其上级单位的领导下,对本园实行集中、高效的管理,并接受相关决策机构和管理机构的监督。设立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专门管理机构,由海淀区政府领导。海淀园企业的党群和工会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属地管理。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中关村科技园区电子城、中关村科技园区亦庄园、中关村科技园区德胜园、中关村科技园区健翔园的现行领导和管理体制不变。
各园专门管理机构在园区建设和发展方面的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决定的有关事项;负责按照中关村科技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实施本园的基本建设;负责本园的产业化、招商引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市场监管、一站式办公等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部门的授权,负责本园高新技术企业的设立登记、认定、复核、统计等管理工作;受理投诉;按规定使用市财政拨付的专项建设资金;负责与专业园、产业基地的业主委员会的日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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