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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2003)

  3.加强对中关村科技园区改革和发展的研究、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根据园区发展建设和制度创新的需要,充实、扩大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增加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工程院等单位领导同志进入领导小组。改革后,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关村管委会主要通过调研、规划、协调、督办、服务等方式,实现对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宏观管理,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园所在地的区政府或其上级单位及各园专门管理机构负责本园建设和管理的具体工作。
  三、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家咨询委员会
  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家咨询委员会由若干咨询委员组成。咨询委员主体为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家,其人选不少于咨询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其他咨询委员包括园区中介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其他企业的代表,约占咨询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咨询委员主要由协会根据中关村科技园区不同企业规模、不同行业和不同区域分布进行民主推选,中关村管委会也可以根据情况特邀企业家咨询委员。咨询委员任期两年,可连选连任。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执行副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当选的咨询委员选举产生。具体的产生办法和工作规则等由中关村管委会商园区各协会制订并组织实施。
  企业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负责参与园区规划、建设、改革和发展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加快园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建议与报告,监督有关园区发展改革的各项决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咨询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执行副主任委员作为企业家代表进入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参与园区重大事项决策。
  四、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主要职责
  (一) 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
  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由北京市市长、科技部部长、教育部部长、有关副市长,科技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商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中国证监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单位领导同志,企业家咨询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执行副主任委员组成。
  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研究和决定园区建设发展、制度创新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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