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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活动方案的通知

      刘西辰  市水利局副局长 
  三、各成员单位专项整治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市建委:负责对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是防止各类坍塌事故,防止高处坠落事故,防止触电事故,防止机具伤害、物体打击、火灾事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市公用事业局:负责对城市燃气(热力)生产、经营企业和燃气(热力)管道、公用管道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全面清理、拆除占压燃气管网设施的违章建筑,防止民用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发生,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对城市公交、黄河游览区的车辆、船舶、缆车、索道及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三)市市政管理局:负责对城市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城市道路桥涵、排水、污水处理、照明灯饰等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城市户外广告牌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位应及时整改或设置相应警示标志,确保安全。对城市风景名胜区及城市公园的游乐设施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万无一失。
  (四)市大型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在建的重点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多发性事故的专项治理,依法严肃查处开工不报安全监督、无证上岗等违章指挥行为及其它事故隐患。
  (五)市交通局:负责对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和全市公路工程建设及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专用车辆是否按规定做到安全装卸、运输及相应的防护措施;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并按操作规程作业;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完备齐全有效;车辆设备的设施状况等。
  (六)市房管局: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及房屋安全鉴定工作。重点整治各类危险房屋的安全检查。
  (七)市水利局:负责指导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基本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重点负责全市防汛安全工作;对在建的水库及水利工程施工多发性事故进行专项治理。
  四、实施步骤
  我市建设工程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9月份前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专项治理活动方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结合上半年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对各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摸底。
  (二)9月-11月份为集中整治阶段。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根据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情况,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对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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