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根据市抗咸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发布咸潮警报;咸潮特别严重时,召开新闻通报会;正面引导市民做好相应准备;宣传抗咸工作涌现的先进事迹;扩大市民群众的知情权,稳定市民群众的情绪,鼓励邻里开展互帮互助。
2、各区政府和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各社区、区属企业、小学及幼儿园的抗咸工作,并负责协调辖区内大专院校的抗咸工作;负责制定相关预案,建立值班制度,公布求援电话,做好市民群众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在咸潮情况严重、自来水降压供水的情况下,开放社区公建水源,向缺水居民供水;组织社区开展互助用水工作;必要时组织区环卫局给缺水居民送水。
有关县(市)政府应协助城区做好抗咸工作。
3、市城管办:具体负责协调市各直属机关、城区政府做好抗咸工作;负责做好城区节约用水以及水量调配工作;根据市抗咸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采取“压工业保民用、让水于民”的措施;调度市城建资产经营公司下属单位的送水车送水;必要时,经市抗咸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可临时调用城区洒水车和部分消防车给缺水的社区和大专院校送水;通知各建筑工地做好节约用水工作。
4、市经委:负责全市工矿企业的抗咸工作。制定工业企业抗咸预案;制定咸潮期间用水企业错时供水计划;执行市抗咸工作领导小组“压工业保民用、让水于民”的指令。
5、市旅委:负责协调全市商贸流通企业、园林企业、宾馆、饭店的抗咸工作;制定抗咸预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6、市林水局:负责联系省水利部门(省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确保咸潮期间上游下泄流量;协调并督查从西湖区三阳排灌站、四号浦排灌站应急引水方案的组织实施。
7、市教育局:负责在杭有住读生的中学的抗咸工作。督促学校做好抗咸的宣传教育和稳定工作;检查学校的节水教育和贮水情况,确保师生正常学习和生活。
8、市园文局:负责本系统的抗咸工作。在接到咸潮预告时,立即通知赤山埠预处理场停止向西湖配水,确保赤山埠水厂有充足的原水;负责管委会辖区缺水区域的送水工作;必要时,绿化洒水车接受市城管办的统一调度。
9、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在确保备勤的前提下,根据市抗咸工作领导小组的指令,临时抽调部分消防车,在市城管办的调度下向缺水严重的地区送水。
二、建立完善的预警系统
(一)市自来水总公司要加强与省、市有关科研机构的联系,科学预测咸潮的侵袭情况。在每次咸潮来临前5天(初潮为农历初一前5天,中潮为农历十五前5天),负责向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提取本次潮汐的强弱程度预测和钱塘江有关水文资料,并根据实际供水情况,按珊瑚沙水库每天不少于12小时取水时间计算,提出富春江下泄流量、放水起迄时间和持续时间,在大潮来临前4天,提交杭州抗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议后报杭州抗咸工作联席会议确定,由联席会议通知国电华东电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