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6月6日至6月30日)
这次治理整顿的基本目标是,通过治理整顿,使严重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非法占地、未批先用、越权批地、非法转让土地等行为得到查处,违规设立的各类园区得到清理,建立的各项制度得到贯彻落实,土地执法中的错误做法得到纠正。各地要以此标准对本地的治理整顿工作进行总结。各地治理整顿报告除总结自查自纠总体情况外,重点汇总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属于内部原因的,采取了哪些具体整改措施;属于外部原因的,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自治区将组织力量对各地治理整顿工作进行抽查,对治理整顿中发现的问题,当地已经依法严肃处理的,可以不再处理;当地瞒报、不主动依法处理,群众和社会有反映、举报的,要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也是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强化管理、职能到位的重要机遇。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自治区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地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的统一要求,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抽调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人员参加治理整顿工作。治理整顿工作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人员、任务、责任落实,确保治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治理整顿工作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能走过场。
(三)搞好协调,密切配合。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和监察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这次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治理整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特别是本部门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主动提出建议。同时,做好与计划、经贸、财政、建设、审计、法制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解决制约当地土地市场规范发展的主要问题。
各地、州、市治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要分阶段形成报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治理整顿总结报告要于6月30日前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治理整顿工作各阶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汇报,以便自治区全面掌握情况,自治区将以《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简报》的形式及时下发,指导各地解决存在的问题,保证治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