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
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办发[2003]199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今年7月31日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3〕7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加强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3〕70号)精神,检查指导全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治理整顿工作扎实进行,根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的函》(国土资函〔2003〕382号),市政府决定,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监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等部门组成10个联合检查验收组,从11月下旬开始对全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重庆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验收方案》的具体安排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检查验收工作顺利完成,迎接国务院的检查验收。
附件:1.重庆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验收方案
2.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检查验收工作的函(国土资函〔2003〕382号)(略)
3.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核查统计列表及说明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1: 重庆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验收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的指示精神,切实掌握各地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工作情况,确保治理整顿达到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以及市政府的要求,市政府于2003年11月下旬将组织对全市各区县(自治县、市)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工作进行验收检查。
一、检查验收内容
(一)检查全国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