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和完善两基攻坚规划的通知
(渝办发[2003]20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西部地区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两基”攻坚规划有关事宜的通知》(教明电〔2003〕391号)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市政府同意修订和完善我市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下简称“两基”)攻坚规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两基”攻坚规划的进度及目标
2003年,云阳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实现“两基”,全市“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累计22个区县(自治县、市)通过“两基”巩固提高的市级复查。
2004年,全市“两基”人口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累计33个区县(自治县、市)通过“两基”巩固提高的市级复查。
2005年,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实现“两基”,全市“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7%以上;累计34个区县(自治县、市)通过“两基”巩固提高的市级复查;主城6区实现高质量、高水平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以下简称“双高普九”)。
2006年,巫溪县实现“两基”,全市“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9%以上;累计35个区县(自治县、市)通过“两基”巩固提高的市级复查;累计主城9区实现“双高普九”。
2007年,城口县实现“两基”,全市“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累计40个区县(自治县、市)全部通过“两基”巩固提高的市级复查;全市接受国家“两基”评估验收,实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累计12个区县实现“双高普九”。
在进行“两基”攻坚的同时,同步推进“两基”巩固提高工作、“双高普九”工作、教育强镇和教育强县创建工作,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到2010年,累计20个区县实现“双高普九”,全市义务教育质量显著提高。
二、加快推进“两基”攻坚,巩固普及义务教育成果,提高普及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
尚未实现“两基”的县(自治县)政府要将“两基”攻坚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与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制定工作规划,设立专项经费,精心组织实施;要以加强中小学校舍建设和初中寄宿制学校建设、扩大初中学校招生规模、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推进现代远程教育、扶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两基”目标如期实现。
已经实现“两基”的区县(自治县、市)政府要切实做好“两基”巩固提高和“双高普九”的规划和部署。继续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努力改善办学条件,重点加强农村初中和边远山区寄宿制学校建设,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条件,提高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的装备水平。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施现代远程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形成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