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深圳市预防和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工作预案的通知

  1.国境口岸发现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由市东湖医院负责收治。
  2.外籍人员中发现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由市人民医院负责收治。需安排其它医院收治的由市卫生局确定。
  各医疗机构在就诊中发现不能排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可能的外籍病人,应立即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初步调查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调查仍不能排除的,应立即报告市卫生局防病指挥部,市卫生局防病指挥部要组织定点医疗机构等有关专家进行会诊,经会诊仍不能排除的病例,使用专用救护车转定点医疗机构医院隔离治疗。同时,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会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并由区疾病控制中心采取消毒隔离等措施。
  3.儿童中发现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由市东湖医院负责收治。外籍儿童由市人民医院负责收治。
  4.各类学校发现的有可疑症状的病人,校医或保健科要做好筛查工作。设置校医院的学校,按照非监测点医疗机构执行;未设置校医院的学校,要将病人直接转至区医院诊治;区医院按照监测点医疗机构的病例处置流程执行。
  二、定点医疗机构设置
  市卫生局指定市东湖医院为专门收留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的医疗机构。指定市人民医院为专门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外籍病人的医疗机构。
  随着疫情的进展,市卫生局应酌情指定部分有条件的三级、二级医疗机构为扩充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告知应当设置的床位数及其他基本要求,做好病人的收治准备。
  三、治疗原则及出院标准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临床诊断标准、推荐治疗方案和出院诊断标准,按照《深圳市医院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工作指引》(附件1)执行。
  四、病人动态报告和转归报告
  市东湖医院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后,每天要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病人动态情况;病人病情发生明显变化时,要及时报告。
  市东湖医院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留院观察病例后,每天需请市专家组会诊。并将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及时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第六部分 实验室检测

  一、实验室组成及工作网络
  本市成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专门检验检测实验室,由市卫生局指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完成。所有感染性或疑似感染性样品均需在生物安全P3级实验室中进行。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血清IgM、病毒抗原、病原基因的快速检测,病毒及细菌的分离、培养和鉴定以及所有检测结果的汇总、报告;承担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衣原体的分离、培养和鉴定,及时将检验结果报告市卫生局。
  二、样品的受理与流转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检验检测要求,建立样品的受理和流转程序,并告知相关的医疗机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检测项目与工作时限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的检测项目与工作时限
  1.血清IgM抗体检测:冠状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Q热立克次氏体、嗜肺军团菌I型、禽流感抗体。检测时间5小时。
  2.抗原检测(气管脱落细胞):冠状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A、B)、副流感病毒(1、2、3)、腺病毒(3、7)。检测时间5小时。
  3.病原体基因检测:冠状病毒、肺炎衣原体、肺炎支原体、军团菌。检测时间5小时。
  4.病毒培养分离:用MDCK、鸡胚、Hep-2、Vero、2BS细胞分离冠状病毒、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腺病毒等。盲传2-3代方可判断为阴性样品(细胞培养一代需7天),检测需2-3周。
  5.细菌培养分离:肺炎支原体、军团菌、呼吸道致病菌等。检测时间7天。
  6.进行冠状病毒的分离培养鉴定,采用Hep-2、veroE6、vero等细胞培养;进行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副流感病毒、衣原体的分离培养鉴定,采用MDCK、Hep-2、LLC混合细胞培养。盲传2-3代方可判断为阴性样品(细胞培养一代需7天),检测需2-3周。
  四、结果报告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本中心实验室检测结果,及时报市卫生局。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在得出初步检验结果后,要立即报告市卫生局。

第七部分 信息与发布

  一、信息收集
  市卫生局指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收集国内外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发病动态和防治工作情况,及时向广东省卫生部门、周边省市了解全国和周边地区的疫情动态信息。
  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疫情监测和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及时掌握辖区范围内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相关疾病的发病动态情况。
  二、信息汇总与分析
  市卫生局指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分析全球、全国和周边地区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动态以及本市发病动态情况,对外籍人员、学生等特殊人员要做专题分析,提出技术对策,报市卫生局。市卫生局要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流行特征及其疫情在国内外及本市的发展动态,以及疾病是否传入、是否形成传播链、是否发展为暴发或流行等基本特征,对本市疫情情况进行分级,确定疫情级别,报请市政府执行。
  三、信息报告与发布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