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市医疗急救中心
准备专用救护车和急救人员,负责病人转运。
(八)市、区卫生监督所
重点开展对医疗机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学校、托幼机构、公共场所等区域的消毒隔离、传染病报告的工作情况予以监督检查。
第三部分 疫情监测与控制
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流行特征及防治工作需要,目前我市镇级以上医院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监测点医院。市卫生局防病领导小组可根据疫情需要,适时调整监测点的设置。监测点医院要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开展病例监测,每日定时报告监测情况及收治病人的动态情况,执行“零报告”制度。
本市流感监测点按原方案继续开展流感、类流感的监测工作。
其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疾病分类及诊断标准,开展病人筛选,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病人,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第四部分 监测与控制工作的程序和内容
一、监测信息报告与汇总
各监测点医疗机构及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要按照市卫生局的安排,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监测和报告。
监测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市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要做好全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等资料的收集、分析与报告工作,并做到每日报告。
市卫生局指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时掌握国内外卫生机构、国家及有关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相关信息资料和动态,并撰写《非典型肺炎简报》,报有关领导及各相关部门参阅。
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边境口岸发现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可疑症状的病人时,要立即通报市卫生局防病指挥部;市畜牧兽医防疫站发现有动物间“高致病性禽流感”流行时,要立即通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流行病学调查
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深圳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病学指引》(附件2),做好病人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时,要追踪调查该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掌握密切接触者与患者的关系、与病人接触的时间、地点、接触方式等并做好记录。同时,对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
留院观察病例在观察期满48小时,仍不能排除非典型肺炎可能的,则也要对此类留院观察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医学观察。
三、病例的分类及判定
本预案所及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分类为: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其中,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诊断标准,按照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的临床诊断标准(试行)》执行。医学观察是指医疗机构在临床诊治中发现有类似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症状、体征、流行病学史、实验室检查结果,但尚不能判断为疑似病例的病人,按《深圳市医院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工作指引》(附件1)第六部分的深圳市非典型肺炎医学观察指引操作。
四、病人隔离治疗
(一)留院观察病例的处置:监测点医疗机构发现留院观察病例时,要就地隔离治疗;非监测点医疗机构发现留院观察病例时,尚不能排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可能的,转就近的监测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
(二)疑似病例及临床诊断病例的隔离治疗:由指定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三)边境口岸检疫中发现的有可疑症状的病人转就近的监测点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外籍人员在深期间出现类似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相关症状要求诊治者,由市人民医院接诊,必要时隔离治疗。
五、标本采集
当疫情处于一、二、三级时,医疗机构对于留院观察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要按照《深圳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样本采集与实验室检测指引》(附件7),采集痰液、血清、尸检肺组织等标本,并配合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病人的咽漱液、鼻咽拭子样品标本的采集工作。
当疫情处于四级时,医疗机构主要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采集上述样品。
医疗机构将上述标本密封后,置于4℃保存,于采集后2小时内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
六、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
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以及观察期满72小时仍不能排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可能的留院观察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按照《深圳市医院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工作指引》(附件1)执行医学观察。
七、消毒处理
医院门急诊、病房和放射科、转运病人的专用救护车、病人住所、公共场所的消毒处理工作要按照《深圳市医疗卫生机构和疫源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消毒指引》(附件3)执行。
原则上,对病死的尸体必须立即火化。必要时,医疗保健机构、疾控机构可以对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尸体进行解剖,进一步做医学检查。
第五部分 医疗救治
一、病人收治原则和方式
(一)市级医疗机构
市级医疗机构发现不能排除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病例,应立即请市指定的医疗机构专家进行会诊。经会诊认为是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的,由120专用救护车转送市东湖医院隔离治疗;经会诊认为是留院观察病例的,由监测点医疗机构就地隔离观察治疗。
(二)区级医疗机构
区级医疗机构发现不能排除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病例,应立即请辖区区医院专家组会诊;经区医院专家组会诊仍不能排除的,由市专家会诊;用专用救护车将病人转送市东湖医院隔离治疗。
(三)市东湖医院
市东湖医院主要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市医疗救护专家小组负责全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会诊工作。
(四)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