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称场地使用证明是指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等,房屋租赁的期限需在一年以上:
所称验资证明是指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后出具的报告或财政部的拨款证明。)
第十三条 《条例》第十条所称的资产总额是指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专项基金之和。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从事各种活动的唯一合法凭证。事业单位凭据《证书》方可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开展核准登记范围以内的活动。
事业单位从批准到登记期间为筹备阶段,事业单位可以凭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文件开立银行验资专用帐户,开展筹备。筹备就绪,并具备了《条例》所规定的登记条件且依法履行登记领取《证书》后,方能从事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的活动。注4(注4:此条原文为: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事业单位证书》(以下称《证书》)是事业单位法人和非法人事业单位从事各种活动的唯一合法凭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开展核准登记范围以内的活动。
事业单位可以凭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文件刻制临时公章开立临时银行帐户,方能从事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的社会活动。)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申请变更登记。注5(注5:此条原文为: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因合并、分立使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在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后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后,须将启用的新印章印模报登记机关备案,并缴回原印章。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提交对原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报告以及主管部门新批准的法定代表人文件等材料。离任审计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组织、人事、审计及编制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委托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离任审计报告包括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各项职责的情况、单位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情况、离任前单位债权债务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事业发展情况等内容。
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变更登记后,证书所列项目发生变更的应予换发证书,并凭证书到人事、公安、财税、银行、社会保险等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事宜。注6(注6:此款原文为: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变更登记后,证书所列项目发生变更的应予换发证书,并凭证书到公安、财税、工商、银行、社会保险、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