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事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正常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决定

  工人技术等级正常化考核,分为转正定级岗位考核、晋升技术等级岗位考核、转变工种岗位考核、上岗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的考评。
  (一)转正定级岗位考核
  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学徒期或试用期满,须经转正定级考核,即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生产(工作)成绩和技术业务水平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并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岗位证书。考核不合格的,准予延期补考,延期时间不超过半年。补考仍不合格的,应解除劳动合同或调整工作岗位。
  (二)晋升技术等级岗位考核
  凡取得了深圳市人事局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人,可在现工种岗位上逐级申报晋升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即初级工申报晋升中级工考核,中级工申报晋升高级工考核。
  (三)转变工种岗位考核
  已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因工作需要改变新的技术工种,应经过技术业务培训和转岗考核,并按考核成绩重新确定技术等级。转变工种岗位考核不及格的,参加下一个技术等级的转岗考核。参加初级工转岗考核不及格的,改为普通工。
  (四)上岗考核
  凡没有取得深圳市人事局核发技术等级证书的工人(不含新参加工作的工人),现在技术工人工种岗位上工作,都要参加上岗考核。
  (五)技师、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考评
  机关、事业单位已取得高级工技术等级的工人,表现优秀的,可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技师任职资格考评。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可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申报高级技师任职资格考评。具体考评办法另行通知。
  三、考核申报条件
  (一)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学徒期或试用期满,政治思想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申报初级工岗位考核。
  (二)已取得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两项考核合格的,可自愿申报晋升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申报的年限条件是:
  1.工作年限8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岗位上工作4年及以上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15年及以上,并在本工种岗位上工作9年及以上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上述工人中,凡取得全日制中专(中技、职业高中)学历,并在对口工种岗位工作的,其申报中级工、高级工考核的工作年限可减少2年;取得高级技工学校、大专(含“五大”)以上学历,并在对口工种岗位工作的,其申报中级工、高级工考核的,工作年限可减少3年。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