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上海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年-2010年)的通知
(沪府办发[2003]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年-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上海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3年-2010年)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控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结核病流行与防治工作现状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为全球所关注。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2位,结核病已被国家列为重点控制的重大疾病之一。
解放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经过50余年卓有成效的防治,本市肺结核疫情由解放初期的全国最高降为全国最低。但是,在全球结核病疫情出现明显回升的大背景下,自1995年起,本市菌阳肺结核报告人数出现上升势头,死亡率位居传染病死亡率的首位。本市结核病疫情有这样几个特征:一是外来人员的结核病例增加明显,远高于本市居民的上升速度,到2002年已占本市结核病新登记病例数的42%,管理难度极大;二是老年结核病已占新登记病例总数的30%以上,且合并症多,治疗难度大;三是多耐药结核病的增加使结核病治愈变得更加复杂;四是艾滋病和结核病双重感染的潜在威胁需引起高度重视。因此,必须加强结核病防治力度,全面有效地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把结核病对人民健康的危害以及对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二、结核病防治工作指导原则
(一)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卫生部门管理,共同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加强肺结核病人发现和肺结核病人定点治疗工作。
(三)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依托社区,落实病人的督导管理和健康教育。
(四)全面实施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提高防治效果。
(五)加强结核病防治的宣传培训,提高市民健康知识知晓度和主动就诊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