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全面总结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在抓巩固、抓提高、抓规范上下功夫近年来,我市按照中央和省的要求和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政务公开,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政务公开工作已逐步走上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全市的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一些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地区和部门的工作进展不平衡,有的流于形式,甚至处于被动应付状态,监督机制和投诉机制还不够完善等。为总结经验,查找差距,进一步做好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会议要求,对近年来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既要认真总结工作中的成绩,也要实事求是地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既要坚持以往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又要深入地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要进一步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发现、总结推广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新鲜经验,继续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健康发展。各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根据中央、省的部署,严格按照《关于在县级以上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意见》(汕市办〔2002〕24号)和《印发汕头市县级以上政权机关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02〕124号)的要求,加大力度,扎实工作,巩固和深化工作成果,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的巩固、提高和规范工作。
三、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行政务公开要明确三项任务,抓好四个环节,做到五个结合。
(一)明确三项任务。一是镇(街道)和县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要抓好规范和提高,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措施,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使政务公开成为镇(街道)和县级行政机关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二是市级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内容要深化,形式要创新,制度要更加完善;三是学校、医院以及水、气、电、公交等公用事业单位要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增强办事的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的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抓好四个环节。县级以上政权机关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汕市办〔2002〕24号文已作明确规定。各地各部门在做好这些内容的全面公开的同时,要注意突出抓好四个重点环节。
1、要依法公开。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的机密,都要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靠,结果要及时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