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2年度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2003年2月20日 鄂政发[2003]9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激励优秀科学技术人才脱颖而出,奖励为我省科技创新做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加快科教兴鄂战略的实施步伐,根据《
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经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严格评审和省科技厅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
一、授予李德仁同志湖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二、授予“玻色-爱因斯坦凝聚和相干物质波的研究”等4项成果湖北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非线性随机动力学系统中噪声关联理论及效应研究”等12项成果湖北省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超声CT成像及信号处理方法研究”等21项成果湖北省自然科学奖三等奖。
三、授予“蟑螂病毒及信息素诱导的生物灭蟑剂”等2项成果湖北省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卵寄生蜂传递病毒防治害虫新技术”等5项成果湖北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授予“菜籽脱皮机与皮仁分离系统”等10项成果湖北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
四、授予“发动机类零件快速测量、建模及面向制造的设计”等17项成果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高效廉价驱油表面活性剂石油羧酸盐的研究”等53项成果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湖北昆虫资源及益害评价的研究”等102项成果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五、授予“血管损伤的实验和临床研究”湖北省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一等奖;授予“SDH-WDM波分复用系统技术应用及推广”等6项成果湖北省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二等奖;授予“涝渍地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引进、示范与推广”等11项成果湖北省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三等奖。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及个人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要在“十六大”精神指引下,努力学习先进,发扬坚持真理、刻苦钻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勇攀高峰的精神,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为提高我省技术创新能力和科学技术水平,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