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计委、财政厅、教育厅、人事厅负责落实。
二十、关于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问题。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保护水、土地、矿产、森林等资源,完善资源有偿使用机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对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重点流域、区域和行业的污染治理,着重防治水和大气污染,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群众生活用水安全。加快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建设和城乡绿化,抓好生态保护区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开展创建园林城市活动,改善生态环境。
由省计生委、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建设厅、林业厅、环保局、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十一、关于推进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问题。完善和落实支持文化公益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学艺术、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事业,保护利用文化遗产和文物,弘扬中原优秀文化,培育民族精神。发展各类群众文化,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医疗卫生体系,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改善城乡卫生条件,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和竞技体育水平。调整文化、体育等产业的组织结构,形成一批综合实力强的企业集团。加强城乡文化卫生体育设施建设。开工建设省艺术中心。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注重研究贴近河南实际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重视统计工作,加强对经济运行的监测与研究。做好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的团结和进步。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继续做好侨务、对台、气象、地震、人防、测绘、参事、史志等工作。
由省计委、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卫生厅、体育局、社科院、统计局、民委(宗教局)、外侨办、气象局、地震局、人防办、测绘局、参事室、地方史志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十二、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六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德治国,认真贯彻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倡导尊老敬贤、见义勇为的良好风尚,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继续开展“热爱河南,增辉中原”、“道德规范进万家”等各类文明创建活动。认真组织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由省文指办、广电局、文化厅、科技厅、卫生厅、各省辖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